益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1:25 阅读次数: 开标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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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益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改造工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00
四、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益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补充: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工期及质量要求中:调试期要求:180日历天,渗滤液处理中心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现更正为:调试期要求:180日历天内,调试合格要求:以渗滤液系统处理出水水质达标为准渗滤液系统处理出水水质排放标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GB16889-2024)表2排放标准。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应以本公告澄清后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为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十洲路622号
联系人:匡先生     电话:13907370339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1619室
联系人:晏先生     邮编:413000
电 话:19073755537    传真:6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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