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27 09:36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用耗材与医疗器械采购等,下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依法依规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组织平台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在相关行政部门监督下,负责组织招标人(采购人等)或代理人在依法依规建立的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相关工作。

(三)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记录、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统计、分析、上报。

(四)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提供平台服务,协助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工作;对参与平台内交易活动的相关人员、机构的活动进行评估;记录、留存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行为的证据资料,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配合有关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并提供相关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信誉评价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六)受委托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拨款的专项政府采购项目、其他委托采购项目。

(七)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代收代退相关保证金。

(八)承办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97月成立,由原“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等6个交易中心合并组建。2016年中心机构升格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17年底撤销桃江、安化、沅江、南县4个县(市)分中心,全市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部进入市中心。中心核编43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处级干部1名、正副科级干部17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建设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国土资源交易科、国有产权交易科、信息技术科、监督服务科和市场服务科10个科室。中心当年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8,临时工9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决算本级决算,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公开的表7无数据,因本中心“三公”经费支出为财政专户资金支出,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表8无数据,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收入总计1518.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4.72万元,下降10.32%;支出总计1239.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7.1万元,增长/下降17.73%,主要原因是其中298万为中心电子化平台建设支出,2019年尚未支付。

 

二、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518.5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7万元,占 2.49%;事业收入1480.19万元,占 97.47%;其他收入0.5万元,占0.03%

 

三、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24万元,占 100%

 

 四、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1万元,下降48.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31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2018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经费27.5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无此项经费。

 

五、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1万元,下降48.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31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2018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经费27.5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无此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6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6万元,占 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87万元,支出决算为34.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52%。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87万元,支出决算为34.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30.04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0.22万元,全市税收协控联管先进单位奖励金0.8万元,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资金3.6万元。

六、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2万元,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资金3.6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0.2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30.84万元,主要包括:全市税收协控联管先进单位奖励金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0.04万元,。

七、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无相关数据。

八、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三公”经费支出为财政专户资金支出,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18万元。上年同期增加8.7万,原因一是2019年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单位负责人李尚赴美国、加拿大考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法律体系和电子化信息交易平台等内容考察与交流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6.18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56万元,原因是公车使用达10年,修理及维护费用增加。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 2019 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支出。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结果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6分,被评为“优秀”等级。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内控管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编订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制定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具体责任人,明确了资产申报、审批、采购、使用和报废等程序,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时反映资产增减变动,杜绝资产流失。同时,还制定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管理制度》、《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制度》等,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原始票据要求等,规定了公务用车使用时间和范围、审批程序、停放地点等。基本执行了《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2.加强业务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推进项目进场交易。今年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2769宗,较去年同比减少16.68%;成交额272.49亿元,较去年同比减少29.46%全年共计收取交易服务费1511笔,3726.5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1211笔,498万元,政府采购2笔,0.3万元,国土 237 笔,2782.77万元,国有产权6112.91万元。收取数字证书费236笔,7.0160万元,共计开具票据1747,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 。2019年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管理系统,新系统融入了全新门户网站、保证金管理系统、场地预订系统、OA办公系统等,能够与省中心的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了中央要求的交易数据共享的目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程项目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有效解决了专家资源共享和专家与投标人之间围串标的问题,为今后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奠定了基础。积极优化交易流程。按照 “最多跑一次”的总体要求,重新梳理了各类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图,并对评标专家抽取、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最大限度地精简了交易流程。目前我中心业务受理登记、开评标场地预定、保证金收退等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

3.坚持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

一是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设立业务集中受理服务窗口,项目进场受理与场地预定能够一站式完成实行统一受理,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二是强化服务措施。为市级重点项目开通“项目”绿色通道,提升重点项目交易效率,特殊项目利用“双休日”开评标。开通中心主任信箱,畅谈监督渠道。设置 “雷锋岗”、“咨询服务台”、母婴室等,引进“第三方”打印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严格内部管理。修订完善了考勤、学习、考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章,印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目录》,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推进中心机关的规范高效运转。全年目前尚无一起对中心的有效投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03.51万元,较上年减少9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7万元,较上年减少35.1万元;事业收入1480.19万元,较上年减少139.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4.95万元,较上年增加82.67万元。本部门2019年年末结余664.27万元,其中事业运行费635万主要是一是用于信息化建设,用于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设备添置、电子保函平台建设等,二是用于中心场地租赁费,三是用于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的质保金支付。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28万主要是与医保中心尚未完成对账,需在2020年完成对账并进行支付。

支出1239.24万元,较上年减少2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23万元,较上年减少247.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26万元,较上年减少24.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5万元,较上年增加5.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60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7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26%。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50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84.0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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