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20〕70号),我中心组织力量对本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自评工作,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9度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既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也是全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全市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用耗材与医疗器械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部门人员及公务用车情况。2016年中心机构升格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17年底撤销桃江、安化、沅江、南县4个县(市)分中心,全市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部进入市中心。中心核编43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处级干部1名、正副科级干部17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建设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国土资源交易科、国有产权交易科、信息技术科、监督服务科和市场服务科10个科室。中心当年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8人,临时工9人。一般公务用车1辆。
2、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决算总收入1518.5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7.8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480.19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决算总支出1239.24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81.6%,年初结转384.95万元,年末结转664.2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共性目标分析
(1)预算公开情况。2019年预算按要求在财政网站以及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2)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汇编了《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制度》,详细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物资采购领用及设备维修管理规定》、《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实施细则》等,编写了《内部控制手册》,基本按制度与手册要求进行了落实。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本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7.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56万元,原因是公车使用达10年,修理及维护费用增加,达到使用年限10年,于2019年12月报废原有车辆后,购买公车一台,原值24.79万元。
2、个性目标分析
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致力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1、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1)本年度预算指标可用情况表(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本年可用指标 |
工资福利支出 |
481.2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31.24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6.05 |
其他 |
300 |
合 计 |
1518.56 |
(2)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可用指标 |
本年决算金额 |
差 额 |
工资福利支出 |
481.27 |
517.12 |
-35.85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31.24 |
435.05 |
296.19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6.05 |
3.95 |
2.1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300 |
283.12 |
16.88 |
合 计 |
1518.56 |
1239.24 |
279.32 |
2019年度基本支出决算金额1239.24万元。年末结转664.27万元,其中列支事业运行项目建设经费635万主要是一是用于信息化建设,用于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设备添置、电子保函平台建设等,二是用于中心场地租赁费,三是用于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的质保金支付。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29.27万主要是与医保中心尚未完成对账,需在2020年完成对账并进行支付。
从核查情况来看: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范,费用开支标准合规、手续完善,审批程序符合要求,资金管理及制度执行基本到位。
2、部门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基本支出 |
合 计 |
公务接待费 |
8.00 |
8.00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7.00 |
7.00 |
因公出国费用 |
0 |
0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合 计 |
15.00 |
15.00 |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比较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差额(预-决) |
基本支出 |
基本支出 |
基本支出 |
|
公务接待费 |
8.00 |
2.41 |
5.59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7.00 |
2.62 |
4.38 |
因公出国费用 |
0 |
0 |
0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24.79 |
-24.79 |
合 计 |
15.00 |
29.82 |
-14.82 |
(3)“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增减情况(2019-2018) |
公务接待费 |
1.45 |
2.41 |
0.96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1.06 |
2.62 |
1.56 |
因公出国费用 |
0 |
0 |
0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24.79 |
24.79 |
合 计 |
2.51 |
29.82 |
27.31 |
本年公务接待费2.41万元,本年决算支出比预算数减少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原因是2019年开始发放加班餐补,加班餐补费用计入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本年决算支出比预算数减少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原因是公车使用已至10年,修理及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24.79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台,报废达到使用期限10年,已提完折旧,原值24.17万元。报废原有车辆后,购买公车一台,原值24.79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中心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及资产管理等情况。督促单位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全面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文件要求,按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前期准备。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确定了实施时间。
2、现场评价。(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8年度和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6分,被评为“优秀”等级(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计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内控管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编订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制定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具体责任人,明确了资产申报、审批、采购、使用和报废等程序,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时反映资产增减变动,杜绝资产流失。同时,还制定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管理制度》、《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制度》等,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原始票据要求等,规定了公务用车使用时间和范围、审批程序、停放地点等。基本执行了《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二)加强业务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推进项目进场交易。今年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2769宗,较去年同比减少16.68%;成交额272.49亿元,较去年同比减少29.46%。全年共计收取交易服务费1511笔,3726.5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1211笔,498万元,政府采购2笔,0.3万元,国土 237 笔,2782.77万元,国有产权61笔12.91万元。收取数字证书费236笔,7.0160万元,共计开具票据1747份,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 。2019年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管理系统,新系统融入了全新门户网站、保证金管理系统、场地预订系统、OA办公系统等,能够与省中心的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了中央要求的交易数据共享的目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程项目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有效解决了专家资源共享和专家与投标人之间围串标的问题,为今后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奠定了基础。积极优化交易流程。按照 “最多跑一次”的总体要求,重新梳理了各类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图,并对评标专家抽取、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最大限度地精简了交易流程。目前我中心业务受理登记、开评标场地预定、保证金收退等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
三、坚持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
一是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设立业务集中受理服务窗口,项目进场受理与场地预定能够一站式完成实行统一受理,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二是强化服务措施。为市级重点项目开通“项目”绿色通道,提升重点项目交易效率,特殊项目利用“双休日”开评标。开通中心主任信箱,畅谈监督渠道。设置 “雷锋岗”、“咨询服务台”、母婴室等,引进“第三方”打印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严格内部管理。修订完善了考勤、学习、考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章,印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目录》,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推进中心机关的规范高效运转。全年目前尚无一起对中心的有效投诉。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本年存在项目结转资金较多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做细、做实、做准预算,确保列入年度预算项目的切实可行。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做好内控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6日
附件5: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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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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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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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4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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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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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完成率(4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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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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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
3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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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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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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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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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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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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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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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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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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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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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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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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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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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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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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