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信件标题 | 请求终止挂牌的报告 | ||
来信时间 | 2019-12-05 08:44:42 | ||
来信人 | 市民 | ||
咨询内容 | 请求终止挂牌的报告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化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1月5日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巜益阳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益土网挂字(2019)32号】第一栏出让梅城镇梅新南侧地块3638.6平方米。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原属于原安化县木材总公司,该宗地上的房屋属于原安化县木材总公司所有。安化县木材总公司于2005年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安化县人民法院作出(2005)安民二破字第150一23号民事裁定,原安化县木材总公司资产全部以实物形式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基于安置资产具有不可分割性,全体破产企业职工以安置资产作为出资,于2014年6月13日重组成立了安化县安森木材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10月18日向1048名破产企业职工核发了股权证书。据此,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实际属于安化县安森木材有限公司,只有安森木材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才有权决定处置,安林木材有限公司无权进行处置。现没有股东大会处置决定,因此,根据安林木材公司出具的相关手续挂牌出让该宗土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今公司股东向你单位提出异议,请予依法纠正,立即撤销挂牌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
受理回复
答复部门 |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19-12-09 14:28:14 | ||
满意度 | 无反馈 | ||
答复内容 | 【信箱处理】:夏延利等代表同志: 您于2019年12月5日提交的《请求终止挂牌的报告》已收悉,您的请求不能满足。理由如下: 一、您请求终止挂牌的地块编号为2019(安挂)字-051号,该宗地挂牌截止时间为12月5日10点,已于12月5日11点03分竞价结束,挂牌交易程序已完成。 二、根据益土网挂字[2019]32号出让须知的要求,管理员在进行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操作时,必须根据安化县自然资源局中止或终止函并经该县自然资源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批示同意的文件发布中止或终止公告。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买报名截止日前两天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咨询。您提交的《请求终止挂牌的报告》日期是12月5日8点44分,离2019(安挂)字-051号地块挂牌截止时间只有76分钟。 三、安化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0月28日在市公共资源业务管理系统上传了2019(安挂)字-051号地块的相关出让资料,并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经审核,安化县自然资源局上传的相关出让资料完整,出让方案已由安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出让文件已经出让方审批同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出让文件资料发布公告程序及交易流程合理合法。 基于上述原因,我中心已将您提交的《请求终止挂牌的报告》转发给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后续的相关问题请与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联系。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9日 ; |